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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3版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来了!

作者:本站 来源:中联企培 时间:2023/11/15 11:02:57 次数:


11月8号,住建部发布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按照《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建办标〔2020〕38号)要求,我部组织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 50500-2013)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工程量清单编 制;5.最高投标限价编制;6.投标报价编制;7.合同工程计量;8.合同价格调整;9.合同价款期中支付;10.工程结算与支付;11.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12.工程 计价成果与档案管理;13.附录 A~G。

新增施工过程结算内容,过程结算支付比例不宜低于90%!

10.2.4 施工过程结算款的支付比例应在合同中予以约定,不宜低于当期施工过程结算价款总额的90%

10.2.12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约定支付施工过程结算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并可按本标准第 8.11.9 条规定向发包人索赔。过程结算相关内容如下:

编者注:

1

去年6月,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自此日期起签订的工程合同应按照本通知执行。其中明确:

  •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目前为止,31省市均有发文推进施工过程结算,部分省份明确了进度款支付比例

1、广东省 福建省 黑龙江省 湖南省 重庆市 天津市 江苏常州 湖北省 规定:进度款比例不低于80%

2、湖北省、浙江省和山西省规定:进度款比例不低于85%

3、广东东莞规定:进度款比例不低于90%,也是截至目前发文省市中要求最高的。

2

2023年9月,住建部对《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16号部令进行了修订。新增“施工过程结算”相关内容

1、工程发承包计价包括的内容增加“进行施工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以及确定和调整合同价款的计价活动”。

2、合同价款包括的内容增加“施工过程结算价款”。

3、明确提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支付,约定期限,以及施工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

将第十七条修改为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支付

“发承包双方应当通过合同约定,按时间节点或进度节点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量进行价款计算、确认,并按照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对施工过程结算的期限应当有明确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认为其约定期限均为28日

经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未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就已确认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进行重复审核。”

查看全文:重磅!住建部拟修改【第16号部令】,工程计价五大变革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由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1.0.4 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清标、工程计量、合同价格调整和价款期中支付、价款结算与支付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由造价专业人员编制,由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13版原条款: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编者注:2020年2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修正)修改。

第十八条修改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根据执业范围,在本人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并签字盖章。”

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编者注:《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建办标〔2020〕38号)提出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等规定!决定在全国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北京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条件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造价改革试点

1、修订工程计量、计价规范

  • 修订工程量计算规范,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特征描述、计量规则和计算口径。

  • 修订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统一工程费用组成和计价规则。

2、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

  • 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规定。

  • 逐步停止发布预算定额。

3、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

  • 引导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造价数据库、造价指标指数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和确定最高投标限价。

4、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

  • 加强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和价款支付监管。

  • 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

原文如下:

为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化形成机制,进一步统一工程造价计价规则,按照《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建办标〔2020〕38号)要求,我部组织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 50500-2013)进行了修订,形成征求意见稿(附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chengm@mohurd.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

附件(点击可下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11月7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稿)》共125页(如需要电子版请联系微信:ym1361111)

关于举办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释义运用、过程结算和国有投资项目EPC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暨工程管理审计要点财政评审疑难问题解析”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2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23年意见稿)。这个标准结合了最新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与时俱进,充分体现了平等、自愿、公平契约精神。其中,关于发承包双方定量价风险的界定更为完善,更符合国际惯例,条款也更趋具体、贴近实务。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过程结算,并且各地也纷纷出台配套意见。过程结算要求边施工边签订过程结算文件,直接作为竣工结算的组成部分;先结算,后竣工;不结算,不备案。

新版《清单计价标准》为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国际化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对于专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会起到更好的引导作用。在“国家造价改革”背景下,工程造价发生了一些重要的改变。首先,工程总承包模式反映了市场专业化分工趋势和风险规避要求,并促进了建筑业改革迈上新的台阶。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2019]12号),并于2020年3月1日正式施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还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此外,各类EPC项目造价问题也严重困扰着各参建方。EPC设计变更、人工材料涨价、计价纠纷、工程款纠纷、结算审计与财政评审等问题不断涌现,给项目参与方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为了在造价层面予以防范,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以及在发生纠纷后能够有效处理,我们需要掌握EPC项目工程造价的新特点。同时,EPC合同纠纷的计价与结算审计也存在一些热点与难点问题,需要我们加以重视和解决。对于如何确定EPC项目造价,也是我们在EPC工程实践中亟需掌握的重点内容。

总的来说,工程造价市场化形成机制的完善和工程计价规则的统一是当前的重要任务。新版《清单计价标准》的发布为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和国际化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对于专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起到了更好的引导作用。同时,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推行和EPC项目的发展也为建筑业的改革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需要深入研究和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以适应工程造价领域的发展需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工程实践中掌握重中之重,为工程造价的市场化和国际化改革做出积极的贡献。

为实现各方合作共赢,我中心决定举办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释义运用、过程结算和国有投资项目EPC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暨工程管理审计要点、财政评审疑难问题解析”高级研修班,本次培训由陕西中联企培工程咨询研究中心承办并统一开具报销发票,欢迎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课程收益:

1.新清单计价标准、工程造价的改变、施工过程结算、合同纠纷的计价与结算、工程风险管理与工程审计

2. EPC下浮发包、清单发包、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审核、结算审核、材料采购、财政评审、结算审计

3. EPC设计变更、人工材料涨价、EPC合同计价纠纷、工程款纠纷、结算审计与财政评审、EPC合同与成本管控

一、培训内容: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稿)修订内容及解析

1.发包人提供材料或暂定材料价格的清单项目编制规定

2.修改了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依据,最高投标限价应依据合理施工期及常规施工工艺编制

3.最高投标限价清单项目价格可依据近期完成的同类工程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成本估算编制

4.投标报价应依据投标人的工程实施方案及投标工期编制

5.发包人提供材料的材料费不计入综合单价报价,也不计入投标总价

6.工程变更计量规定

7.计日工计量规定

8.返工工程计量规定

9.新增工程计量规定

10.工程量清单缺陷规定

11.修改了变更估价三原则

12.工程索赔新要求

13.建筑工人工资费用新规定

14.施工过程结算新规定,新增施工过程结算内容,过程结算支付比例不宜低于90%

15.施工过程结算编制依据

(二)新《清单计价标准》下施工过程结算

1.施工过程结算周期划分

2.施工过程结算审核的时效性

3.分部工程验收通过时原则上应同步完成工程款结算

4.不得以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理由变相拖延结算

5.施工过程结算应根据合同约定对质量合格工程进行计量计价

6.无争议部分应按期办理施工过程结算

7.发承包双方可自行组织或委托符合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审施工过程结算

8.施工过程结算周期可按施工形象进度节点划分,做到与进度款支付节点相衔接

9.在施工过程结算活动中,发包、承包、招标代理、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施工过程结算问题

10.变更、签证、索赔等事项应计入当期过程结算

11.对拖欠工程款以至引发拖欠工人工资的建设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停工处理

12.工程项目分批施工的,先行施工的先行办理施工过程结算

13.政府投资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资金按时支付到位

14.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款结算的理由

15.竣工后对过程结算结果不再进行二次审计

EPC项目招投标疑难问题

1.EPC项目,招标限价与发包人要求的矛盾处理技巧

2.EPC项目工程变更,独立拆分还是整体招标?

3.EPC项目招标,工期缩短,赶工补偿费如何安排?

4.EPC项目中的暂估价内容与公开招标,一场关于总承包单位自主权的较量

5.分析公开招标在EPC项目中是否剥离了总承包单位自行承揽工程的范围

6.如何应对EPC项目中的招标限价与发包人要求不匹配问题

7.招标未约定临时建设费用,如何主张权益?

8.EPC项目,图纸变更对投标报价的影响及处理方法

9.EPC项目施工难度高,投标报价如何应对?

10.处理EPC项目施工难度,提高投标报价的策略

11.甲方提出图纸调整,投标报价如何处理?

EPC项目控概算问题

1.EPC项目,概算价计算失误,如何应对超出预算的费用挑战?

2.EPC项目,概算与定额标准不一致,如何协调?

3.EPC项目概算中的超出费用如何处理?

4.EPC项目概算,承发包后是否具有约束力?

5.EPC项目设计概算编制,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如何应对无法计算的设备专业?

6.EPC项目设计概算妙招,利用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应对无法准确计算的专业设备金额

7.工程量差异引发概算价纠纷,如何处理超支问题?

8.避免EPC项目概算定额与实际施工图差异带来的额外费用

9.如何应对EPC项目可研编制时间与实际施工时间间隔超出概算的挑战

10.EPC项目,概算与定额标准冲突,如何解决?

11.EPC项目设计概算攻略,解决专业设备金额难题,轻松应对暂列金额和暂估价

EPC项目造价疑难问题

1.EPC项目设计预算失控,解决方法与策略

2.甲方审批迟缓EPC项目施工图预算面临不及时计量风险

3.解决EPC项目中的超预算问题

4.EPC项目中标后的关键问题,初设图错误影响造价分析

5.EPC项目设计工期短,如何稳定业主需求?

6.EPC项目投资风险设计方案未确认,如何确保投资安全?

7.EPC项目综合单价,承发包过程中的定价问题探讨

8.EPC项目可研编制时间与实际施工时间间隔管理的关键要点

9.EPC项目履约难题材料定样与施工问题,如何提高效率?

10.EPC项目履约难题图纸不详细,漏项多,拖延完工怎么办?

11.EPC项目设计单位沟通之道设计限额与优化

EPC项目合同疑难问题

1.EPC项目合同,按旧定额签,新定额结,是否违法?

2.EPC项目设计与价格,如何在合同约定中平衡?

3.合同工期与实际工期不符,赶工补偿费是否应增加?

4.如何在EPC项目中处理设计变更费用及合同外签证费用?

5.EPC项目限额设计挑战与应对策略

6.EPC项目中,甲方提出更换材料品牌,乙方如何应对?

7.EPC项目中的施工图审查,应对材料价格上涨的策略

8.EPC项目中的业主供材,单价是否包含材料费?

9.EPC项目中二类费用如何计价?

10.EPC项目总承包方前期费用疑问?

11.EPC项目工程变更,招采程序的选择

EPC项目结算疑难问题

1.解决EPC项目难题未招标、无商务标的结算途径

2.EPC项目,结算价高于投标报价,如何合理调整?

3.EPC项目,结算价超出预算,如何应对?

4.EPC项目超预算,签证安全措施费的途径与结算方法

5.合同之外的保障,了解EPC项目安全措施费签证与结算要点

6.施工单位利润空间降低如何解决EPC合同中的超额结算问题?

7.代建方EPC项目如何避免结算风险?

8.有效管理EPC项目避免结算风险的关键策略

9.EPC项目总包方优化工程量不计取,合理吗?

10.避免EPC项目二次转运费和运输成本费过高的方法

11.边设计边施工如何降低图纸变更率?

EPC项目索赔疑难问题

1.EPC项目施工索赔案例分析如何避免样板多次施工?

2.EPC项目施工索赔如何应对业主拖延时间?

3.工程合同解除后的责任划分,EPC项目甲方违约索赔指南

4.如何计算和分摊EPC项目中的总承包方费用?

5.如何解决EPC项目中设计变更与定额套取的价格矛盾?

6.如何识别并解决EPC项目中标后的初设图错误问题?

7.避免额外支出,EPC项目中总价、设计变更及签证费用的处理策略

8.解决EPC项目难题,勘测设计图纸不准确与土方量偏差处理方法

9.合同外的安全措施费,如何申请签证并解决结算问题?

10.应对EPC项目概算定额与实际施工图差异的技巧

11.EPC项目中的关键问题,如何处理勘测设计图纸不准确和土方量偏差?

EPC项目财政评审疑难问题

1.EPC项目设计院施工图预算超概算,如何应对?

2.EPC项目图纸优化难题施工图预算审批拖延,计量困境待解

3.EPC项目中的图纸优化难题施工图预算审批与计量困境

4.EPC项目,招标超概算,如何应对?

5.招标投标法规定,EPC项目如何处理旧定额与新定额?

6.如何有效指导EPC设计单位进行设计限额与优化

7.突破限制EPC项目限额设计的创新与实践

8.无法核实投资EPC项目设计方案待确认,如何解决?

9.业主供材的EPC项目,单价里是否含有材料费?

10.业主需求未固定,如何提高EPC项目的效率?

11.乙方如何应对甲方要求更换EPC项目材料品牌?

EPC项目结算审计疑难问题

1.EPC项目,定额计价遇类似单价缺失如何应对?

2.EPC项目中图纸调整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3.EPC项目中临时建设费用的争议解决方法

4.EPC 施工单位成本增加,如何应对手续不全问题?

5.EPC项目,定额计价如何处理无参照单价?

6.EPC项目,如何处理总承包方的管理费、利润及附加税?

7.EPC项目综合单价,当地定额、信息价与市场价如何结算?

8.EPC项目综合单价,如何确定合理的结算方式?

9.材料设备不认质认价如何降低EPC项目结算风险?

10.甲方要求更换材料品牌,乙方如何调整结算价?

11.优化工程量不计取,EPC项目的合理性探讨

(十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关键环节风险点分析与审计要点》

(一)工程招标采购风险点与审计要点

1.政策性风险点与审计要点

2.串通投标风险点与审计要点

3.操作性风险点与审计要点

4.廉政风险点与审计要点

(二)工程合同管理风险点与审计要点

1.合同结算价款与审计冲突如何解决

2.合同争议风险解决与审计要点

3. 商业风险、情势变更、不可抗力辨析

4.不可抗力事件索赔风险与审计

(三)工程造价控制风险点与审计要点

1.造价失控风险与审计2.调价结算风险与审计

3.工程价款结算管理风险与审计4.造价结算审计案例分析

(四)工程项目财务管理风险与审计

1.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与审计

2.建设(代建)管理费失控风险与审计

3.投资高估与基建收入低估风险与审计

4.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要点与案例分析

 

二、培训对象

各业主单位从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审计、基建财务、法务风险等相关人员、各地政府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各地政府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中、高等院校、医院及科研机构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各项目管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市场监管等相关负责人;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设计院(所)分管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市场开发、审计法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主讲专家

刘雷    中联企培工程咨询研究中心特聘专家,南京审计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造价管理系(江苏省公共工程审计重点实验室),副教授,博士。主要讲授工程总承包及EPC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建设与审计法规、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建设项目审计、工程项目融资等课程。长期担任国家审计机关、政府机构、大型国有企业“工程总承包及EPC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建设工程造价与审计课程”的主讲专家,授课内容详实,理论深厚。

朱恒金  中联企培工程咨询研究中心特聘专家,南京审计大学工程管理学院副教授。长期从事建设项目审计研究。主讲课程: 《建设项目审计》、《项目评估》。长期承担审计署审计干部教育学院培训授课任务。在《审计与经济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审计论文30余篇, 主持江苏省教育厅《大型工程跟踪审计业绩评价研究》课题。全过程参与大型工程审计实务,理论结合实际,采用案例解析授课。

四、培训费用:(六免一)

36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课件费、专家费、场地费、三天午餐费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培训时间:

2023年11月22日-11月26日   地点:太原市(22日全天报到)

2023年12月19日-12月23日   地点:厦门市(19日全天报到)

备注(研修班周期为五天,一天报到、三天课程、一天返程。)

六、联系方式:

会务组联系人:员主任 13611119642(微信同号)

:1786014782@qq.com

查询网址:http://www.zlqp.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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